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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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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09-15
  • 点击数:
 

校内各有关单位:

2018—2019年度湖北省优秀调研成果奖评选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我校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申报条件

1.申报成果的文体必须是调查研究报告,其他文体和纯理论研究成果不参加评选。

2.调研成果应在市厅级以上刊物上发表,或获得市厅级以上奖项,并有较大影响,对推动实际工作有明显作用,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调研成果虽未发表,但被市厅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或转化为党委和政府决策。

3.申报成果必须依法享有著作权。

4.申报成果产生时间必须在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

5.调研成果奖采取限额申报。

二、申报流程

1.校内初评:申报人于9月22日前(逾期不予受理)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95196153@qq.com邮箱,邮件主题以“申报者+优秀调研成果奖申报”命名。电子版材料包括: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调研报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由于本次评奖申报为限项申报,我校限报二项调研成果,各学院限报一项,文科处根据收到的申报材料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

2.定稿提交:文科处通知经专家排序推荐的申报人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材料包括:

优秀调研成果推荐表—式3份(其中一份需要双签双章)

调研报告及其封面各一式13(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其中,3完整版,须保留作者单位、姓名等全部信息;另外10的报告及封面均须隐去作者单位、姓名等信息,文中可能泄露作者身份信息的内容也要作适当文字处理。调研报告封面按式样制作。

调研成果转化应用(指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刊发的报刊杂志等)和作者署名、产生年度等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联系人:孟静 张哲 联系电话: 87543215

文科处

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