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马克思主义学院建设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大思政课”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帮助思政课教师提高教学与研究相贯通、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史论相结合的教学水平,不断增强思政课教学入脑入心效果,更好发挥立德树人关键课程作用,教育部继续在“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中设立高校思政课教师研究专项,纳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为做好我校组织申报工作,现将2024年度该专项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针对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学生思想理论困惑以及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思政课实践教学等进行深入研究。可在符合课题立项范围前提下,结合实际自拟题目。分为如下4种:
1.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10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点难点问题、学生思想理论困惑、大中小学思政课教学一体化等研究,特别是重点资助开展课件制作、讲义研制、教学案例编写等。
2.高校思政课教学方法改革择优推广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拟设立2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方式方法改革创新,包括专题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模式和案例式、探究式、互动式、分众式等教学方法研究。
3.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2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一批具有良好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的高校思政课中青年教师。
4.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拟设立40项左右,研究年限为2年,支持青年思政课教师积极开展高校思政课教学重难点问题、教学方法改革创新、数字化教学资源建设等研究。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人应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教社科〔2006〕2号)的相关规定,所在单位须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人必须是专职思政课教师,实际从事思政课教学、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2023年的思政课教学评价结果排名位居所在高校全体思政课教师教学评价结果前40%。每位申请人限报1个项目,鼓励中小学思政课教师担任课题组成员,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高校优秀中青年思政课教师择优资助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3年。
(2)热爱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扎实的理论功底,认真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深入学生,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积极改革创新教学方法,教学业绩突出,教学效果深受学生欢迎和同行肯定。
(3)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优先推荐申报:全国高校思政课教学展示活动获奖者;省级教育部门组织的教学类活动获奖者。
3.“高校思政课教学研究青年项目”的申请人,除符合第1项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1)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后出生),从事思政课教学不少于1年。
(2)积极开展思政课教学和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认真学习先进的教学理念,深入钻研教学内容,经常性与学生谈心谈话,注重创新教学方法,取得较好教学效果。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申请2024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各类项目者;
(3)申请202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者;
(4)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三年内因各种原因被终止者,五年内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5)在研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
(6)连续2年(指2022、2023年度)申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
(7)已获得2018年以来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政课研究专项资助者,不得以相同或类似选题进行申报。
三、申报办法
1.本次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http://www.moe.gov.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2.申请人应于4月23日(周二)前于申报系统中上传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包括《申请评审书》(见附件1-4)和评教结果证明(见附件6,需加盖教学管理部门公章),提交申报。
3.文科处将于2024年4月24日(周三)统一进行线上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应报送纸质申报书2份(需与系统中所提交申报书保持一致,其中1份双签双章)及评教结果证明至欣苑二栋505办公室。
4.如有校内评审环节,将另行通知。
四、资格审查要求
1.申报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人学校、姓名等有关身份信息,否则申报作废。
2.不得填报虚假信息,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请资格。
3.请申请人按照申报书要求规范填报。为方便审查,请将word电子版视图显示比例调整至150%。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285号)使用和管理,需按照研究实际需要和资金开支范围,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按年度编制项目预算。其中,间接经费应按照40%额度填写。
联系人:吴正雄张哲;联系方式:027 - 87543215
申报系统联系方式:010-62510667、15313766307、15313766308;信箱:xmsb@sinoss.net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