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社科理论界加强习近平文化思想的学习研究阐释,经省委宣传部批准,省社科工作办设立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课题,以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方式予以支持,每项课题资助经费10万元。具体通知如下:
一、课题指南
本指南为方向性选题,申报课题组可根据选题方向进一步确定具体研究题目,努力拓展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既体现体系化、学理化要求,又结合当前实际。
1.习近平文化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研究
2.习近平文化思想原创性贡献研究
3.习近平文化思想的理论特质与科学方法论研究
4.习近平文化思想与中国式现代化的文化形态研究
5.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文化基因研究
6.坚持党的文化领导权,加强党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全面领导研究
7.“两个结合”的重大意义、深刻内涵和内在机理研究
8.在新的起点上继续推动文化繁荣、建设文化强国、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担负起新的文化使命研究
9.推动荆楚文化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打造湖北文化品牌,加快建设文化强省研究
10.加强湖北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提升国际传播效能研究
二、课题组织
(一)课题申报
1.申报资格。申报人必须是课题组负责人(限1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工作和组织研究活动的能力以及扎实的前期研究基础,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职务)。课题组成员为项目主要参与者,原则上不得超过5名,申报人填报课题组成员时必须征得每名课题组成员同意。
2.申报要求。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该专项其他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项专项课题申报。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报该专项。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报该专项。
3.申报受理。我校申报人须认真填写省社科基金重点项目申报书(见附件),报人文社会科学处审核同意后,由人文社会科学处统一报送。省社科工作办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评审预立项
11月30日前,省社科工作办按程序组织专家进行集中评审,形成预立项名单,报省委宣传部审定后公示。公示无异议的,下达预立项通知书。预立项后按程序拨付课题经费10万元。课题经费参照《湖北省社科基金管理办法》执行。
(三)立(结)项要求
预立项课题组应于2024年12月31日前提交研究成果,具体包括:
1.在中央“三报一刊”刊发1篇以上相关研究成果;
2.在CSSCl核心期刊刊发1篇以上相关研究成果;
3.通过《智库成果要报》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性批示;
4.出版一部课题相关理论研究专著。
满足以上4个条件中任意2项的,可以提请正式立项申请,由省社科工作办验收后办理立(结)项手续,立项即结项。第2至4项成果须在显著位置标注“湖北省社科基金习近平文化思想研究专项成果”名称。同一项研究成果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项目支持。对于期满不能结项的,撤销预立项,课题经费由课题所在单位追回。
三、申报工作安排
请申报人以院系为单位,于11月23日(周四)下午5点前,将纸质申报书2份(其中1份双章双签)报送至文科处。申报书电子版应同时以院系为单位统一发送至邮箱15521044334@163.com,命名方式为“所在院系+课题名称+负责人姓名”。
联系人:吴正雄、张哲
联系方式:87543215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