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校各院系:
为做好2023年度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申请工作,加强科技伦理和生物安全管理工作,现将申请过程中涉及科技伦理及生物安全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办理
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请各院系于2月24日上午12:00前将院系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tongjilunli@163.com。材料需按照附件1中“关于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医学伦理审查的通知”的要求准备,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所在二级单位”;材料纸质版(一份)送至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同济医学院二号教学楼1612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1)。
二、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办理
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请各院系于2月24日上午12:00前将院系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903973169@qq.com。材料需按照附件2中“实验动物伦理备案时间节点安排及注意事项”的要求准备,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国家自然基金申报-所在二级单位”;材料纸质版(其中表1两份,表2一份,二级单位填写表-动物伦理集中承诺书一份,签字盖章)送至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地址:同济医学院动物中心一号楼303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2)。
三、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生物安全审查办理
以院系为单位集中办理,请各院系于2月24日上午12:00前将院系材料汇总后发送至邮箱:553791249@qq.com。材料需按照附件3中“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项目的生物安全审查办理说明”的要求准备;邮件标题请注明“2023年国家基金申报-所在二级单位”;材料纸质版(一份)送至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地址:主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A217室,详细说明及模板见附件3)。
四、特别说明
1、在申请办理上述审查材料时,须注意确定项目名称,且与申请书保持一致。
2、申请人不能按时提交相关材料,影响项目申报的自行负责。
五、联系人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刘老师83691785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办公室:叶老师83770128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罗老师87559174-804
科学技术发展院:徐老师87543437苏老师83692850
附件:
1、项目涉及人的伦理审查有关材料
2、项目涉及动物的伦理审查有关材料
3、项目涉及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的生物安全审查有关材料
科学技术发展院
医学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动物伦理委员会办公室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23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