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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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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 发布日期:2022-0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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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注意事项:

1、认真阅读项目指南,并按要求填写申请书。

2、按照《科技部 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进一步压实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任务承担单位科研作风学风和科研诚信主体责任的通知》(国科发监〔2020〕203号)的要求,为加强我校科研诚信建设,防范学术不端风险,项目申请人在ISIS系统中提交电子版申请书后必须签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科研诚信自查及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院系审核项目后由院系主要负责人在《承诺书》上亲笔签字盖章。

3、请务必于2022年6月29日16:00前将《承诺书》送交科发院基金办,并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以便学校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未附《承诺书》或迟于学校通知截止时间提交的项目一律不予受理。

4、基金办联系人:熊惠琴、徐新盛,游超,邱进俊

电话:027-87543437

电子邮箱:kjcjcb@hust.edu.cn

地址:南三楼125室

医科办联系人:苏鹤鹏

电话:027-83692850

科发院基金办

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合作交流项目指南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NSFC)与比利时弗兰德研究基金会(FWO)双边合作协议及后续达成的共识,2022年度双方将继续共同资助合作交流项目,以促进两国科学家之间的合作与交流。

一、 项目说明

(一) 资助领域

数学和物理、化学、生命科学、地球科学、工程与材料科学、信息科学、管理科学、医学。

(二) 资助强度

中方资助强度不超过10万元/项。

(三) 资助内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中方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机票为经济舱)和比方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FWO负责资助比方研究人员访华的国际旅费和中国研究人员访比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

(四)资助期限

资助期限为2年,申请书中的研究期限应填写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二、申请人条件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管理办法》和双方达成的共识,申请本项目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中方申请人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及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负责人或参与者(在研项目的参与者作为中方申请人须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或博士学位,或有2名与其研究领域相同、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科学技术人员推荐,并经在研项目负责人同意),合作交流应密切围绕所依托在研基金项目的研究内容。

(二)比方申请人应符合FWO对本国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并按照要求向FWO提交申请。比方项目指南请见: https://www.fwo.be/media/1024787/nsfc-fwo_gfa_call2022.pdf/,单方提交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提醒:根据比方对此类项目的要求,中方申请人和参与者需在FWO网站完成注册(详见比方项目指南)。

(三)更多关于申请条件的详细说明请见《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

三、限项申请规定

(一)本项目属于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不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人员申请和正在承担的项目总数限为2项”规定的限制。

(二)不受“申请人同年只能申请1项同类型项目”规定的限制。

(三)作为申请人申请和作为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的NSFC-FWO(中比)合作交流项目,合计限1项。

(四)《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关于申请数量的其他限制。

四、申报说明

(一)申请人注意事项

项目申请书采取在线方式撰写,对申请人具体要求如下:

1.申请人在填报申请书前,应当认真阅读本项目指南和《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中的相关内容,不符合项目指南和相关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2.申请人须登录ISIS科学基金网络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egrantweb/),在线填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中文申请书”)。具体步骤如下:

(1)选择“项目负责人”用户组登录系统,进入后点击“在线申请”进入申请界面;点击“新增项目申请”按钮,进入申请项目所属科学部选择界面,点击“申请普通科学部项目”进入项目类别选择界面。

(2)点击“国际(地区)合作与交流项目”左侧+号或者右侧“展开”按钮,展开下拉菜单。

(3)点击“合作交流(组织间合作协议项目)”右侧的“填写申请”按钮,进入“请选择合作协议”界面,在下拉菜单中选择“NSFC-FWO项目(中比)”,然后按系统要求输入要依托的基金项目批准号,通过资格认证后即进入具体中文申请书填写界面。

3.预算编报。申请人应当认真阅读《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请须知中预算编报要求的内容,严格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177号)》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编制说明》的要求,认真如实编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表》。

项目资金预算表仅填写序号第2项“业务费”,本项目无间接费用。在“预算说明书”栏目,应按照“项目执行计划”的内容,按交流年度为中方研究人员访比的国际旅费和比方研究人员来华的住宿费、伙食费、城市间交通费制定详细预算。

4.申请书填写说明。中比双方申请书中的项目名称、双方依托单位和双方项目负责人(默认为“中方人信息”栏目和“境外合作人员”栏目的第一人)应严格一致。

在“项目执行计划”栏目,应按照交流年度,详细列出出访及来访人员姓名、出访及来访日期和拟开展的研究工作内容。项目参与人必须是2023年12月31日(含)以后结题的3年期(含)以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在研项目(合作交流项目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或者参与者。

5.申请材料要求。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书。附件材料包括:

(1)比方申请人和来访人员的英文简历。

(2)合作协议(协议模板见附件)。中比双方申请人须就合作内容、交流计划及知识产权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署合作交流协议。

未按要求提交以上附件材料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依托单位注意事项

依托单位应对本单位申请人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申报预算的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进行审核。本项目纳入无纸化申请范围,依托单位应在规定的项目申请截止时间前提交本单位电子版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关于单位科研诚信承诺书及项目清单提交等事宜,请参照《关于2022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告》执行。项目获批准后,需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严格保持一致。

(三)项目申请接收

中方信息系统在线申报接收期为2022年4月6日至2022年6月30日16时。

注:请申请人严格遵照本项目指南的各项要求填报申请,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项目申请将不予受理,如有疑问,请致电项目联系人。

五、拟批结果公布

评审结束后,拟批项目将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门户网站国际合作栏目中公布。

六、联系方式

(一)中方联系人

徐 进

电话:+86-10-62325351

Email: xujin@nsfc.gov.cn

信息系统技术支持(信息中心):+86-10-62317474

(二)比方联系人

Tinne Jacobs

电话:+32-2-5501544

Email: Tinne.Jacobs@fwo.be

附件:合作协议模板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际合作局

2022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