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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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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1-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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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

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持续繁荣发展,根据省教育厅、省哲学社会科学发展规划办公室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展2021年度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院系积极组织申报。

一、项目类别

1.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

2.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负责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所在工作单位为在鄂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读研究生不能申请,具备申报条件的在职博士生(博士后)通过具备条件的所在工作单位申请。

2.各学院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严格程序、严守标准,切实履行好审核把关职责,确保申报人和申报内容等信息的准确、真实,切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

3.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对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1)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的申请。(2)不得以在研或已结项的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成果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3)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内容基本相同的研究成果不得申请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

4.申请人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和违反申报要求的,一经查实,将撤销资格,追回资助,该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社科基金、省教育厅各类项目。涉及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5.省属公办本科院校(我校不属于省属公办院校,需自筹经费完成研究)入选的项目,给予一定额度的经费支持,一次性拨付,用于项目实施推进、完善优化和成果转化推广等。

6.项目若未能按期、按质量完成将予以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再申报有关项目。项目自批准之日起,研究周期一般为3年,特殊情况可申请延期1-2年,但应经项目高校同意并报省教育厅批准。

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人必须具有高等学校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在岗专任教师;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则上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从事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

2.申报人必须热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研究,具有良好的教学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工作业绩突出,教学效果好,个人获得过校级以上表彰和奖励。

3.申报人近3年有以下经历之一:①省级以上研究课题负责人或成员;②省级以上精品课程、课件、教案负责人或成员;③省级以上优秀教学团队成员。

4.申报人围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结合自身专业学术特长、前期研究成果和教学实践经验,课题研究必须要有明确的预期研究成果。研究成果包括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教学成果(教案、课件等);培养期间开展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教学工作情况、教学效果及社会影响等。

5.项目申报者需同时申报一个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研究课题。

(二)申报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第八批)遴选50人左右。我校可申报5人。

2.遴选原则:实事求是、优中选优;公开、公平、公正;兼顾不同层次高校。

3.遴选程序:申报高校按照申报条件、遴选原则,在认真评选的基础上确定推荐人选。省教育厅会同省社科规划办组织专家根据申报表和项目申请书对申报人进行评审遴选。

4.报送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包括《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表》与《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6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申报汇总表1份(双签双章),于10月8日前交至文科处613,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三)培育和管理方式

1.对入选“湖北省高等学校马克思主义中青年理论家培育计划”申报人,以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的形式予以支持。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每项资助研究经费3-5万元,其他高校自筹经费完成研究(我校不属于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需自筹经费完成研究)。

2.入选者在培育期间应带着课题到高水平大学或者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基地开展学习进修、交流访问或合作研究,并取得相关学习和研究成果。应带着课题主动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开展社会调查,并有相应的第一手调研成果。

3.入选者应在3年内完成相应任务要求,省教育厅将对入选者开展中期检查和终期鉴定,对鉴定合格的入选者,后续将跟踪重点培养和使用。

四、2021年度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省社科基金前期资助项目)申报说明

(一)学科范围

申报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二)项目数量和经费资助

本次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总额100项左右,省属公办本科高校每项资助研究经费5-15万元,其他高校自筹经费完成研究(我校不属于省属公办本科高校,需自筹经费完成研究)。

(三)申报资格

1.鼓励各高等学校与其他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地方政府的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共同开展研究。

2.项目负责人要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实际组织者和指导者的责任,并应担负实质性的研究工作;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在编在岗的教学和科研人员;项目负责人只能为1名。

3.在研的省部级以上项目或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项目负责人申报重大项目。

4.项目负责人必须要有研究团队,人员结构合理,有相应的学术梯队,课题组核心成员人数不得少于3名。项目负责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申报的其他课题。课题组核心成员原则上只能参与1个课题申报。

5.项目负责人和课题组成员必须有丰富的、与申报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6.准备到国外交流访问学习半年以上(或者申报时已在国外,并将继续在外达半年以上)者不得申报。

(四)项目要求

1.课题设计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突出地方特色,学术价值和实际应用价值高。基础研究要密切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和学科建设的前沿和动态,着力推进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建设和创新,力求具有原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思想价值;应用研究要立足湖北省“建成支点、走在前列、谱写新篇”需求,聚焦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力求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2.专著类研究成果必须围绕学术前沿和学科发展前沿问题,研究体现战略性、系统性、创新性,具有较高的学术影响力。

3.研究报告类研究成果必须深入实地调查,结论和对策建议必须以真实可靠的数据案例为基础,被地市级以上党委、政府或相关部门采纳应用。

4.项目须按要求进行中期检查,从正式立项起,原则上3年内必须完成课题研究并鉴定结项,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可延期1-2年。

(五)课题指南

1.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可分专题分领域研究)

3.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的优秀传统文化根基研究

4.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研究(可分专题分领域研究)

5.中国共产党百年意识形态建设基本经验研究

6.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评价改革研究

7.学校思想政治工作有效性研究

8.一线学生工作方法研究

9.思政课新修订教材教学方法研究(可分专题分领域研究)

10.思政课教学应用红色资源模式研究

11.讲好抗疫“大思政课”研究

12.湖北省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理论与实践研究

13.青少年参与志愿服务模式及评价研究

14.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哲学基础研究

15.新时代湖北区域协调发展问题研究

16.加强翻译人才队伍建设研究

17.百年党史翻译资源的挖掘与应用研究

18.荆楚历史文化典籍整理与研究

19.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在英语世界的译介与传播研究

20.湖北省地方优秀文化协同高校美育创新研究

21.百年党史中的美术经典研究

22.中国古代设计思想研究

23.智能化适老产品及服务交互设计研究

24.汉江流域传世民歌整理研究

25.湖北城市历史研究

26.荆楚饮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研究

27.近代长江中游地区重大疾疫及社会应对研究

28.湖北文庙史料整理与研究

29.生态保护与高质量发展协同问题研究

30.湖北“三线”工业遗产保护与再生设计策略研究

31.湖北省产业升级发展研究(可分专题分领域研究)

32.提升地方财政能力优化营商环境路径研究

33.双循环背景下提升湖北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和现代化水平对策研究

34.新时代中国数字经济创新与治理现代化研究

35.湖北省粮食供应体系高质量发展研究

36.湖北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研究

37.“双碳”目标下湖北省碳排放峰值预测与减排政策研究

38.武汉城市圈高质量发展创新驱动机制及辐射引领研究

39.湖北省高质量发展对“中三角”战略的支撑研究

40.湖北省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供给效率与省域治理现代化研究

41.湖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路径及政策优化研究

42.后疫情时代湖北省医疗卫生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现状及提升对策研究

43.湖北省农村消费潜力调查研究

44.基于乡村振兴战略的湖北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45.高质量发展下城市地上地下空间耦合协同的动力、机制及政策研究

46.高校教师科研评价改革研究

47.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现代化道路探索历程与经验研究

48.湖北省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建设路径研究

49.深化党建引领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研究

50.加强湖北重大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和重大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建设研究

51.湖北优化营商环境中配套法律服务的质量提升对策研究

52.新时代湖北省高层次法学法律人才培养与普法传播协同创新机制研究

53.人口及其结构变化对我国经济中长期影响研究

54.湖北省乡村旅游业态转型创新研究

55.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研究

56.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问题研究

57.中小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践研究

58.提升后疫情时代中国故事跨文化传播能力研究

59.湖北省学术期刊繁荣发展的体制机制创新研究

60.高校网络舆情分析研究

61.新时代红色文化网络传播研究

62.新时代深入推进书香荆楚建设的理论发展与实践创新研究

63.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研究

64.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研究

65.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研究

66.湖北省高校“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研究

67.地方高校在培养时代新人中的功能定位研究

68.提质培优行动计划下湖北省建设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研究

69.教育因素对劳动力供给变化及产业竞争力提升研究

70.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民社会心态影响研究

71.大学生心理健康风险预警与危机干预研究

72.体教融合背景下竞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体系研究

73.湖北体育强省建设实施路径研究

74.“十四五”时期湖北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完善路径研究

75.体育促进青少年健康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76.“健康中国”视域下运动健康传播的话语创新与平台构建

77.湖北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研究

78.基于区块链的银行供应链金融服务模式优化研究

79.哲学、历史、语言、文学前沿理论和热点问题研究

80.湖北省推进国家人才紧缺的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问题研究

(六)申报要求

1.申报责任单位和申报人要严格把关,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各高等学校应本着宁缺勿滥的原则,严格控制申报数量,必要时可组织专家对申报课题进行初审筛选。要从申报课题设计、课题内容论证、项目负责人条件、前期研究成果、科研团队组建和学科建设情况等方面进行详细审查,合格者予以上报。

2.申报者要发扬严谨求实、注重诚信的学风,自觉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凡有弄虚作假、抄袭剽窃、违规违纪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已立项,一律撤项并追回资助,并进行相应的学术纪律处理。项目申报结束后,无特殊理由不得随意变更申报类别及结项形式。

3.申报材料一律用计算机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项目申报评审书》纸质版用A4纸双面印制装订成册,一式6份(其中一份双签双章),汇总表1份(双签双章),于10月8日前交至文科处613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hiwenqi@hust.edu.cn。

联系人:时文琪  伍凯宁

联系方式:87543215

邮箱:shiwenqi@hust.edu.cn

人文社会科学处

2021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