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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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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20-10-05
  • 点击数:
 

    各院系及项目申请人: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将设立27个指南方向,支持与18个国家、地区、国际组织和多边合作机制开展科技合作,项目任务数255项左右,国拨经费总概算7.5亿元。每个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2~3年。

    “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设立内地与澳门联合资助研发项目1个指南方向,拟支持项目数10个。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00930/3578.html?from=singlemessage)(国科发资〔2020〕250号)要求,为做好项目组织推荐与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

    二、申报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和项目骨干只能主持或参与1项本专项项目。

    对于“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中央财政专项资金预算不超过400万元的项目,与其他重点专项项目(课题)互不查重。

    项目负责人、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计划任务书执行期(包括延期后的执行期)到2021年6月30日之前的在研项目(含任务或课题)不在限项范围内。

    二、申报方式

    1.请认真阅读总体通知要求和专项指南,严格遵守时间节点。

    2.请各学院和各位老师高度重视,尽快组织研究专项指南,积极联系境外合作方。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填写申报意向汇总表(见附件3)于10月12日之前提交院系科研秘书并由院系反馈至科发院。项目负责人申请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账号请联系科发院。合作协议请从学校智慧华中大网上办事大厅办理。

    3.本次申报试行无纸化申请,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循国家、地方各项疫情防控要求,创新工作方法,充分运用视频会议、线上办公平台等信息化手段组建研发团队,减少人员聚集,各申报团队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20年10月12日8:00至11月27日16: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三、校内联系人

    联系人:刘荣 易宪 87558293

    邮 箱:rdo@hust.edu.cn

    联系地址:南三楼111室

    附件1:“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2:“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1年度第一批港澳台项目申报指南

    附件3: 申报意向汇总表

    附件4:“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附件5:“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形式审查条件要求

    科学技术发展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