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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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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9-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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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各单位:

2018年,根据国家机构改革要求,原国家外国专家局与科技部完成了合并和重组。2019年1月25日科技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申报2019年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通知》(国科办专[2019]6号)。根据文件精神,学校现就申报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的具体工作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2019年项目申报的三大重大变化

(一)项目大整合。原“首席科学家项目”“高端外国

专家项目”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人才引进计划”“‘一带一路’教科文卫引智项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培育项目” “外国青年人才引进项目”“国际学术大师校园行项目”“海外名师项目”“教科文卫重点引智项目”等均整合为“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组织实施。

(二)项目分类别。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

按战略科技发展(面向工程和技术)、产业技术创新(面向产业升级)、社会与生态建设(面向社会治理、农村和乡村振兴(面向农业农村)四个领域进行申报。首次明确将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文科类高端外国专家列入社会与生态建设类进行支持。

(三)更加突出三个重点。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支持外国科学家参与国家科技计划,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塑造引领型发展、推动国际创新合作、助力高校“双一流”建设;聚焦“高精尖缺”人才:着力引进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具有推动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开拓能力的企业家,符合国家战略发展需要的人文社科专家,着力引进青年创新人才、创新团队及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坚持项目成果绩效导向:推进实施外国专家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定性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将评价结果作为项目经费持续支持的重要依据。

二、有关已立项项目总结的要求

(一)已经立项且仍在支持期限以内的“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计划)” “111计划2.0”等,继续滚动支持,并须按要求上报项目年度工作总结及下年度工作计划,并提出经费需求。

(二)原2017年和2018年度“高端外国专家项目”处于连续支持周期内项目,需要按照“高端外专项目引进计划”重新申报。

(三)“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推进计划”和“111计划”2019年度新申报工作另行通知。

三、新项目申报的要求

(一)申报类别

2019年度“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按以下四个领域进行申报:

1.战略科技发展类。重点支持围绕国家重大科技创新需求,从事前沿基础研究、科技产业创新和工程技术创新的外国专家。大力引进研究方向处于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从事探索性、原创性研究,能够领衔国家重大科研任务、重大工程建设,具备在关键核心技术和“卡脖子”领域上实现重大突破潜质的顶尖人才及其团队。此类项目将予以优先重点支持。

2.产业技术创新类。围绕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和实施“走出去”战略,大力引进各类技术创新人才,推动关键技术、生产工艺、产品设计新突破,产生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支持引进具有跨国经营、跨文化管理能力的企业家和战略规划外国专家

3.社会与生态建设类。以服务我国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和生态文明建设为主要目标,支持引进在社会发展各领域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实践经验丰富,持续推动我国医药卫生、社会保障、金融保险、法律法规、语言文字、文化艺术、现代服务业等领域健康发展的外国专家。着力引进能够推动绿色发展、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推动生态系统保护,在“美丽中国”建设,实施区域协调与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

4.农业与乡村振兴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以推动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优先发展为主攻方向,大力引进符合国家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与脱贫攻坚战略布局,能够引入国外优良品种、种植养殖技术、安全生产和检测技术、先进生产经营方式的外国农业专家,促进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现代农业发展。

(二)申报条件

外国专家或团队人选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务、职称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申报要求

1.以工作内容(研究方向或技术目标)为基础申报项目,围绕同一工作内容聘请多位外国专家,应按照一个项目申报

2.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它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3.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同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共赢合作。

4.经费资助。严格执行《外国文教专家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外专发2016[85]号文)见附件。

5.申报项目统一使用《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ceps.safea.gov.cn)在线申报。

(四)申报大致安排

1、摸底动员阶段(2019年1月26日-2月15日)。学校发布通知,各单位及教师个人对照项目申报要求,与长期合作的外籍专家进行联系,并达成合作意向。

2、预申报及校内初审阶段(2019年2月16日-2月28日)。由于网上申报系统尚未开放,后期将根据系统填报数据要求,明确详细材料要求。

3、网上系统填报培训阶段2019年3月1日-3月10日)。由于项目申报类别和网上申报系统的大调整,学校将组织院系开展网上系统填报培训。

4、报学校审批后,上报项目申请和总结。(2019年3月10日-3月15日)

(五)项目咨询

国际交流处引智项目办公室 石海霞

联系电话:15972101299 hxshi@hust.edu.cn

国际交流处

2019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