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证
1.凡我院正式教职工、我院聘任的外籍教师、学院按国家计划招收的硕士生和博士生凭有关证件均可以办理借书证。
(1)教职工凭工作证、离退休教职工凭离退休证给予办证;
(2)硕士生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硕士课程进修班学凭学生证给予办证;新入学的硕士生和博士生按学生名册集体办证;
(3)外籍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外校赴本院进修教师凭院办公室开具的证明(须加盖公章)给予办证;
(4)留学生凭留学生证办理;
2.读者须交本人一寸半身脱帽近期彩色照片一张,在照片反面写上姓名和单位。新入学的硕士生和博士生集体办证时须提交相片、教务部门打印的班级学生名册、班级通讯录,并将全班同学的相片水平贴在A4大小的白纸上,在相片下方的白纸上注明学生的姓名,以便扫描存档。
3.下列读者须收押金:
国内访问学者、外校进修教师、单证MBA学生、单证博士研究生、硕士课程进修班学生收押金100 元;退证时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4.为便于发证工作的管理,读者领取借书证时需进行登记。
二、挂失和补证
1.读者借书证遗失应及时前来图书馆挂失,否则如造成图书财产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2.挂失登记免收任何费用。
3.如原证找回,凭工作证或学生证解除挂失。
4.新证补好以后,应及时在电脑中消除原证条形码,并将原证借阅的图书转录到新证上。
5.借书证请妥善保管,严禁一人持多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如果发现非本人使用借书证,图书馆有权扣留此证,由借书证持有人凭有效证件前来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