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指导,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中国大学生在线、光明日报社教育部共同主办的第十二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已启动。现面向我院学生征集候选人,并向学校进行重点推荐。有关事项如下:
一、推荐要求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尊严;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孝老爱亲、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
3. 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6年;
4. 原则上已获得往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荣誉称号的大学生不再参选,已获得“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提名奖的大学生如无新的突出事迹,两年内不再参选。曾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各级各类表彰的优秀大学生也可参加推选。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符合推荐要求的同学请填写《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见附件),于3月20日下午5点前交至辅导员处。
关于评选活动更多信息请见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
第十二届大学生年度人物报名表.doc (48.00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