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级毕业生:
现接到教育部全国资助中心通知,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规定,为做好中央部门直属高校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现将本次补偿代偿申请材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报送材料
(一)毕业生向学院资助中心提交的申请材料(由院系统一收集上交)
学生本人填写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两份)院系意见一栏请院系签字盖章;见附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两份);
3、根据需要,由学生本人签字确认的有关证明材料(包含二次分配证明、实际工作点证明等相关材料)(两份原件)。
4、学生填写《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一份)见附件1;请学生严格按照附件1填写说明进行填写,然后院系统一汇总;
5、学生填写《2013年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学生银行账号信息汇总表》(一份)见附件2,然后院系统一汇总;
6、由院系副书记签字的《关于院系上报毕业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统计情况的说明》见附件3(没有代偿申报的院系也需要填写)
【注意事项】
1.已经还完国家助学贷款的申报学生也需统计学生银行账号信息
2.学费补偿学生建议首选报送大学生活动中心楼下中国工商银行,或者是中国银行卡信息
3.所有申报材料请院系仔细初审后,于2013年11月30日下午5:00之前准时交至(寄至)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首页学工组220办公室(邮编:430074,邮寄地址:威尼斯欢乐娱人城·首页学工组220办公室,谷宗洪收;电话02787542454;13437169297)
如有疑问请致电87542454谷宗洪辅导员
学生工作组
201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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