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京组通〔2011〕2号)精神,北京市结合2014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进行跟踪培养。
一、选拔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27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30周岁(年龄计算截止到2014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选拔程序
1、符合条件的毕业生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院系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意见并加盖院系公章。
2、本科毕业生于2013年11月15日17:00前,将推荐表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xdhust@163.com。
其余未尽事宜请见《关于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见附件3)。
附件:
1、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
2、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填写有关事项说明
3、关于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