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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2013年基层工作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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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17 点击数:

北京市将结合2013年上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并将从中择优选拔300名左右选调生进行跟踪培养。为做好我校本科生报名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2、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志愿到北京市基层工作,勤奋敬业,乐于奉献;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较好;
4、专业符合经济社会长远发展需要,学习成绩优秀,基础知识扎实,必修课程无重修或补考,能如期毕业并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
5、在读最高学历期间获得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6、本科生一般不超过24周岁(截至2013年7月1日);
7、身心健康,能适应基层工作需要。
特别优秀或因特殊岗位要求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二、推荐程序
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做好推荐工作。具体程序为:
1、符合条件毕业生根据个人志愿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见附件1)一式两份,上交所在院系(填表说明见附件2)。
2、院系对报名人员的推荐表进行资格审查,签署推荐意见,汇总符合条件人员信息,填写《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人员汇总表》(见附件3)。
3、2013年3月25日17:30前,各院系将汇总表、推荐表交至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xdhust@163.com。
4、学校审核后返还1份《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给毕业生并集中报送推荐材料。

三、选拔选调生有关事项
推荐人员进入北京市基层公务员、大学生村官、大学生社区工作者队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后,将《北京市选拔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推荐表》交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经资格审核合格后,参加北京市选调生选拔。对列入选调生名单的人员,将进行跟踪培养。

四、注意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请见《关于协助做好推荐应届优秀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培养锻炼工作的通知》(见附件4)。


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