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务处学务指导科下发普通全日制本科毕业生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 教学办按专业核对计划学分,整理毕业生数据库(3-5月)
3、 核对毕业生信息,并反馈信息(往返三次)
4、 教务处学务指导科下发民族生、艺术特长生毕业生名单
5、 在HUB系统中按培养计划审核学生毕业及学位授予资格并报校教务处(5月中旬)
6、 校财务处核查毕业生缴费情况
7、 办理资格审查通过学生的毕业证、学位证(6月初)
8、 根据毕业生名册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6月下旬)
9、 将发生毕业信息更改学生名单上报教务处学务指导科(7月初)
10、 上报往届生结业申请毕业汇总名单(7月初)